孟德斯鳩:敲碎封建牢籠的貴族異類
孟德斯鳩是誰?講到他一定就會聯想到的就是三權分立、啟蒙哲人。但,你知道他的教父是一個乞丐、但他本人可是名正言順的貴族嗎?還有,他的本名是夏爾·路易·德·塞孔達,孟德斯鳩是他的爵號
大家好~我是小酒館聖者說書人靈捷。
最近我寫的「靈感補給站」系列,大家迴響的很熱絡,感謝大家的支持啊~之前寫了伏爾泰、盧梭,有獵人反映:這系列越寫越多,如果就這樣被埋在臉書,將來要找起來不方便、也不容易保存,很是可惜!
一想也是!那就把這系列挪到我的地盤,讓大家隨時想看就看。所以今後「靈感補給站」將在【靈捷的爐邊對談】連載,然後再轉貼到臉書上~希望大家會更喜歡這樣的連載方式,有什麼意見也歡迎告訴我們喔!
好啦,今天終於要介紹到啟蒙時代男神級偶像團體「大革命」的最後一位
夏爾·路易·德·塞孔達,拉布雷德與孟德斯鳩男爵(法語:Charles Louis de Secondat, Baron de La Brède et de Montesquieu)
是的,孟德斯鳩是他的爵號、不是姓名,這麼多年來,我們其實都不太認識他。
作為偶像男團中最年長的,通常都是隊長
當然孟德斯鳩也是如此,伏爾泰和盧梭。在他面前,都要乖乖喊一聲「隊長好!」當然,像伏爾泰君這麼反骨、一言不合就決鬥的人,孟德斯鳩要鎮得住他,只憑年紀比較大當然是遠遠不夠的。孟德斯鳩當的了啟蒙天團的扛霸子,最主要還是要歸功於他的三個長處:
正港高位階貴族出身!人家是男爵
孟德斯鳩於西元 1689 年 1 月 18 日出生於法國波爾多附近的拉布雷德城堡,1716 年(27歲)襲男爵封號。而他不但出身貴冑、法學世家(他家代代世襲波爾多法院院長),自幼受良好教育連他的家族都異常的高尚,在孟德斯鳩出生時,他的家族卻找了一位乞丐做他的教父,目的是為了讓他不要忘記「你永遠是窮人的夥伴」。
夭壽啊!這簡直像童話「乞丐王子」裡才會有的情節啊
不但有法學專業,還當過法院院長!
19 歲就開始當執業律師,27 歲成為波爾多法院院長,1726 年 37 歲時,毅然辭去從業十年的法院工作,開始專心研究和寫作。其後還陸續獲選為波爾多科學學院院士、法國科學院院士、英國皇家學會員、柏林皇家科學院院士。
遊學於奧、匈、意、荷、德、英之間,是扎扎實實的斜槓作家/法學者。對照於遊走在沙龍或宮廷之間的伏爾泰和盧梭,孟德斯鳩雖然也是在社交場合認識他們的,但孟德斯鳩並不「需要」這些社交,身份和實力不會讓他失墜。
然而,他卻對這種沒有理由的差距很不滿意。
明明是貴族卻不護短,專抨擊專制貪腐!
孟德斯鳩在啟蒙集團開始展露頭角,首先是從寫諷刺小說《波斯人信札》開始的。
書中以一個波斯貴族在法國遊歷時,對當時法國的許多荒唐的現象提出諷刺。這本小說替孟德斯鳩帶來了巨大的成功,並讓他成功打入了啟蒙集團。之後,孟德斯鳩又出版了《羅馬盛衰原因論》一書,並開始嘗試論述他的政治理念。
在《羅馬盛衰原因論》裡點出了專制政權必然崩壞的諸多現象後,他又花了二十年專心寫作,留下了他影響最深、並且回答自己點出問題的巨著——《論法的精神》(又譯作《法意》)。這本書成為所有近代民主國家必不可缺的「三權分立」、「權力制衡」兩大概念的根本基石。伏爾泰誇讚這本篇幅巨大包羅萬象的著作是「理性和自由的法典」。
孟德斯鳩成為啟蒙大佬之路
《羅馬盛衰原因論》裡,孟德斯鳩很巧妙地借古羅馬帝國從強大到衰亡的過程,對照了法國當時經歷了囂張蝦趴、朕即國家的中央集權最高等級太陽王路易十四。
以及過渡到路易十五時代後,法國迅速的貪腐與衰敗。
在《羅馬盛衰原因論》孟德斯鳩指出:
“古代共和國的締造者,是把土地平均分配的,只有這一點才能使人民強大起來⋯⋯正是土地的平分,使羅馬能夠擺脫當時的卑微地位,而這一點,在羅馬已經腐化墮落的時候,讓人特別明顯地感覺到。⋯⋯如果今天敵人突然出現在羅馬城下的話,則全世界都容納不下的羅馬也未必能再做出同樣的事情了。這一點很確切地表明,我們根本沒有強大起來,我們所做的不過是增加使我們一天比一天糟下去的奢侈和財富而已”
對孟德斯鳩而言,共和制的優點是藉由投票和全體參與,確保一定程度的公平。但是暴民式的狂熱總是會讓這種制度,因為冗長和無效,讓國家轉向獨裁。而進入獨裁之後,嚴格劃分等級和階級流動停滯的問題,則變成貪腐和執政者無能的溫床。最後,國家勢必毀滅於內亂或外敵,一切又要重新構築。
解決方法?孟德斯鳩認為「法律」就是文明最後的城牆
在孟德斯鳩花了二十年完成的巨著《論法的精神》一書中,孟德斯鳩將政治體系分為三類:共和、君主以及專制。孟德斯鳩認為在這些政治體制背後有一套「原則」存在。這套「原則」會驅動人民來支持該政權並為其效力。以民主共和而言,此原則為「崇尚德性」將公共利益置於個人之上。君主制的動力則是「熱愛榮譽」,對於更高位階、特權的渴望。最後,對於專制政體而言,原則便是「對統治者的恐懼」。
孟德斯鳩作為一個貴族,明顯地在書中較為支持君主立憲,也就是依舊保有君王和貴族的精英政治,並且以法律來互相制衡彼此的權力極限:
用權力來約束權力
這個概念在今天雖然習以為常,但在當代可以說是一個特大級的震撼彈!尤其是對當時集權專制的代表國法國而言,簡直就是徹底的造反行為。結果被當時的法國政府和天主教廷雙雙禁出,必須在荷蘭
以匿名方式才能出版。但是在那個風起雲湧的時代,被禁就等於是政府蓋章說這是本有意思的書,(你看專制到讓人失望的政府有多慘)《論法的精神》還是刷了二十幾刷,成為當時最受歡迎的讀物之一。
然而,法律真的可以限制權力的瘋狂?
雖然孟德斯鳩提出看似合理的解決方案,但啟蒙集團中的百科全書派,並非所有人都接受這樣的觀點。有些如盧梭這樣的激進共和論者,就直指孟德斯鳩的法意思想太過溫和天真,所謂的法律條文或三權分立,都還是當權者的遮羞布。若沒有足夠的人民直接力量,當權者大可假分權之名行專制之實。畢竟,做些假報告或是說些場面話,已經是當時法國的常態了。
這逼的孟德斯鳩必須在 1750 年再撰寫《為論法的精神辯護》一書。然而,後來發生的法國大革命,顯然證實即使有著良好的立意,無法化解的民怨與不公平,如果沒有正確的宣洩或解決,憤怒的民意,依舊敢於拼著不要性命也要爭取自己的未來。
——儘管,法國大革命後的一片混亂和血腥,召來了比路易十四更張狂的拿破崙,那又是另外一個故事了⋯⋯
小結:啟蒙的反省與近代民主的困局
對照著十八世紀啟蒙世代的諸多哲人,他們爭先恐後地提出各種美好社會想像,經常過度樂觀的期待只要人類的文明,再過一個轉彎,不管是無血的光榮革命、激烈的法國大革命、取中庸的北美獨立,人類所有的問題就可以解決,我們從此就可以免除不公、貪腐、專制的枷鎖。然而,到了二十一世紀,民主不但成為主流,孟德斯鳩的法意精神也早已成為各國憲法中的標配。但,這個世界有變得更好嗎?還是下一場流血大革命,已悄聲靠近?
也許,在研讀孟德斯鳩時,他在十八世紀被激進派嗤之以鼻的主張恰好就是最後的解答:
在一個人民的國家中還要有一種推動的樞紐,這就是美德。⋯⋯我所謂共和國里的美德,是指愛祖國、也就是愛平等而言。這並不是一種道德上的美德,也不是一種基督教的美德,而是政治上的美德。
孟德斯鳩的整個思想體系,看似都是在講法治、或是討論各種制度對應的分權。但究其根本,法的定義權、要如何執法、要怎麼監督,孟德斯鳩始終堅持的,恰恰是他那貴族家庭給予他一個乞丐教父的美德精神:「你永遠是窮人的夥伴」所以,如果要總結孟德斯鳩的思想,我會給他一句話:
美德也許永遠無法藉由法律衡量,但是法律需要捍衛的終究是美德
想一想,你的創作中是否有蘊含著美德呢?還是只是一堆「聰明線條」的組合?創作的靈感就在這裡頭。
那麼靈感補給站,我們下次見~